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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学风督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1-12-03    点击:

     为了改善我院学生的学风,信息学院开展了学风督察活动,活动具体如下:
1、学风督察小组成员在各专业各班级课间10分钟以点名的形式对我院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2、考核时由各小组组长点名,点过名的同学不得在教室里停留,由各小组成员进行监督。
3、各个学风督察小组必须有两名以上成员,以确保在点名时无漏名、无替答等现象。
4、各班班长必须积极配合各小组成员完成考核工作,不得包庇,不得隐瞒。
5、每星期对上一周的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对被查到的同学进行全校通报,同时对出勤率低的班级进行通报。
6、学风督察小组成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对其除名并通报批评。
7、对于不配合各小组工作的班长及班委,将予以通报,同时向其专业辅导员上报。
8、对于替答的同学将加大惩罚力度,不仅对其通报,还将此记录在案,学风督察小组对表现优秀的同学评优入党。
9、在每次查完信息汇总,并把各班同学的出勤情况交给其专职辅导员。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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