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及学校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学院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课题组自聘科研助理和外来人员。
第二章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第三条所有进入学院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本科生、研究生均需获得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
第四条安排未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的,学院将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并将其列入学院导师负面清单。
第五条未取得准入资格的本科生、研究生私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的,学院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管理责任,并将该生列入学院学生负面清单。
第三章 培训与考试
第六条实行学院、系部、实验室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新生入学时,结合实际情况,学院及各系部负责组织开展对应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学生正式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各课题组需提前告知学生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七条学院集中组织新生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
第八条学院集中组织学生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及消防逃生实操演练。
第九条学院每年在11月9日(全国消防日)组织所有在校研究生进行大规模消防、逃生实操演练,强化在校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学生自救能力。
第四章 颁证及补证
第十条学生需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消防知识讲座及逃生演练,所有项目合格后获得化学与化工学院(硅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证。
第十一条丢失实验室准入证的学生需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颁发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证。
第十二条考试不合格的学生需重新进行培训,参加补考,考试合格后方可颁发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证。
第十三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学院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年检制度。针对已获安全准入证的学生进行线上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换发新的实验室准入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化学与化工学院(硅业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与化工学院(硅业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