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金力”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文件要求组织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对申请学生思想政治表现、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学业成绩等综合因素考量评选,确定以下四名学生为学院2025年“金力”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员,现予以公示。
1.研究生:任晓慧(研2023-5班);
2.一等奖:蒋 毅(化工23-2班);
3.二等奖:骆彦凌(化工22-3班);
4.三等奖:李昶道(化工22-2班)。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4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化学与化工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472-5954331。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