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思想政治表现、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学习成绩、获得邮政储蓄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等综合因素考量评选,确定以下一名学生为学院2025年度华安公益助学金候选人员,现予以公示。
阿亚斯(应化23-3班)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化学与化工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472-5954331。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