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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4-10-09    点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化学工程,代码085602

一、领域简介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是与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冶金工程、纺织工程、林业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加工工程和材料化工安全工程等相关的行业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应用,主要为材料与化工行业相关部门培养具有产品研究与开发、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革新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交流能力的创新性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目标

1.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 通过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研究,使学生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较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工程技术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合作精神。具有科学的发展观,能够独立承担化工企业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主要为大中型化工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研究方向

结合化工行业发展及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建设需求,围绕煤炭转化和综合利用、过程强化与节能技术、绿色催化与合成材料、稀土洁净化生产与功能材料、电化学储能材料和化工过程模拟中的关键技术,针对提高能源和资源高效利用,应用化学工程的理论与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解决化工行业的关键技术问题,促进自治区煤炭、煤化工、稀土冶金与功能材料、电力、冶金、先进装备制造和可再生能源等支柱产业的科技进步和相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该学科主要有煤炭高效清洁利用与绿色催化、储能材料与器件、稀土提取技术与功能材料、绿色合成与转化技术4个研究方向。

四、基本学制和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五、培养方式

实行双导师制,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校内导师为主,负责理论指导,聘请行业、企业内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资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指导。校内导师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开题、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指导项目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同时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责任;校外导师提供或协助解决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场地或工作环境,系统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参与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的指导、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和答辩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分与学时作统一要求:专业学位课3学分,48-60学时;专业非学位课2学分,32-40学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应修满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不低于20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详见下表。

单位

化学与化工学院

学科

专业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专业(专业学位)









公共学位课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考试

方式

备注

10002010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考试

必选

课程

100030201

英语读写

64

4

1

考试

100020104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考试

100030100

工程伦理

32

2

1

考试

100010301

数值分析

48

3

1

考试

1000402007

研究生论文写作与指导

20

1

2

考查


119081747

高等反应工程

48

3

2

考试

119081749

高等分离工程

48

3

2

考试

119081752

材料与化工现代研究方法

48

3

1

考试

119081753

材料与化工传输原理

48

3

2

考试

119081754

高等物理化学原理与应用

48

3

1

考试

119081755

试验设计及最优化

48

3

2

考试

119081756

材料与化工安全工程

48

3

2

考试

119081757

生物质材料及产品工程

48

3

2

考试

公共非学位课

1000200301

体育

18

1

1

考查


专业非学位课

119081750

科技文献信息检索

16

1

1

考查


119081751

研究生科研信息素养

16

1

1

考查

119081727

化工过程强化与节能

48

3

1

考试

119081733

催化材料与催化剂设计

32

2

2

考试

119081734

电化学原理及应用

32

2

1

考试

119081735

化工过程分析与模拟

24

1.5

2

考试

119081736

储能材料与技术

32

2

2

考试

119081738

煤转化化学与技术

32

2

1

考试

119081739

稀土化学与材料

32

2

1

考试

119081752

材料工程前沿


2

2

考试

119081753

材料化工新技术

32

2

2

考试

119081754

研究生就业技能和从业素养完善与提升

16

1

5

考试

119081743

界面化学

32

2

1

考试

119081744

纳米材料与器件

32

2

1

考试

实践

必修

环节

100309011

专业实践(实务实习)

6个月

6

3

考查

必选

课程

100030707

开题报告


1

3

考查


100030707

中期报告


1

5

考查


七、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培养单位负责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形式由导师与行业企业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安排。也可依托校内导师所承担的横向科研课题或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及其所在单位的相关资源安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结合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并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实施。专业实践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校内外导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结束后,按照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经学院考核认定合格后,计6学分。

八、开题与中期

1.开题报告

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就论文选题作报告,书面选题报告一般应为0.51.0万字。成绩按“通过/不通过”登记。

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课题来源和选题依据,对国内外近5年的3060篇有关文献进行阅读、分析和总结;研究方案,阐明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关键问题与创新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研究工作基础,说明具备的研究条件、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研究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开题报告须有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审定并签署意见,对1次或2次仍未能通过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2.论文中期考核

要求研究生必须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作论文研究中期进展报告,成绩按“通过/不通过”登记。

须有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对中期报告进行考核,就课题的理论分析、实验方法、数据、结果的可靠性、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及初步结论的正确性等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对一次或二次仍未能通过者,做出相应的处理规定。

九、学位授予标准

1. 修满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不低于20学分。

2. 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前,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同时以讲述方式,作论文预答辩。研究生在学期间,需满足成果要求,才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通过学位论文盲审

严格执行论文全盲审制度,每篇学位论文送审3篇,全部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通过学术不端检测

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不得超出20%(此处及之后提到的复制比均指论文总复制比及各部分复制比),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超出20%者,由导师根据内容进行分析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并做出相应决定,延期或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原则上超出50%(含)以上者,需要延期;复制比在20%-50%之间的论文经导师、学院审核后确定是否允许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如需二次检测的论文由学院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5.科研成果

成果要求:需取得以下成果中的1项;

1)在校期间发表与专业相关的核心及以上研究型学术论文1篇(论文要求内蒙古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2)以内蒙古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一项;

3)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大赛中获自治区级第二等级奖及以上的奖励(排名第一),且参赛内容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关,参赛内容与名称不得与往年参赛内容雷同。

6.学位论文答辩

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预审者可参加论文答辩,有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进行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其他

本培养方案自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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