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现将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周五上午10: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实施周期:2025年6月27日至12月26日(共20周)。
二、接待安排
实行轮值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注:按上述顺序循环接待,如遇调整将提前公告
三、接待对象
本院在职教职工、全日制在籍学生。
四、受理范围
1.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建议;
2.教育教学与科研管理相关事项;
3.学院制度执行与政策咨询;
4.师生合法权益保障事项;
5.其他合理化建议。
五、注意事项
1.来访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
2.遵守《信访工作条例》及学校相关规定;
3.群体性诉求须推选1-3名代表
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
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