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学与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对申请学士学位获得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拟授予刘新宇、郅皓、何春、聂海华、图拉固乐、刘鑫畅、乔凯园7人学士学位,公示期二天(2022年6月27-28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联系0472-5951561李老师,公示期满将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复审。
附件1:截至2022.6.26拟授毕业学位学生名单
附件1:拟授毕业学位学生名单-截至2022.6.26.xls
附件2:截至2022.6.26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名单
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汇总表-截至2022.6.26.xls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