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做好上学期学生素质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定遵循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公开民主的原则。
二、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3日 领取通知及成绩单(班长必须仔细核对、学生本人签字)
3月5日 各班交附加分统计表(社团或班级组织的活动不加分)
3月5日 18:30—21:30各班长将献血证及其它获奖有关证明及证书送于团总支办公室进行核查
3月6日 上交学习成绩单
3月7日 团总支审核各班学习成绩单及附加分统计表
3月8日 各班领取综合测评表
3月10日 上交综合测评表(认真填写后须班主任签字)
3月11日—3月15日 综合测评阶段
3月17日 化学与化工学院综合测评公示
注意:各班长务必于指定日期上交或发放有关文件,过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学习成绩计算公式:
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平均学习成绩计算公式只限于必修课、必选课。
四、五级记分制课程的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在计算学分绩时分别折算成百分制的95、85、75、65、55分。
五、必修课(含必修实践环节)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学习奖学金的评定。
必修课(含必修实践环节、补考)两门以上(不含两门)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社会活动奖学金的评定。
六、本学期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二级,追加一门次课程,按学分5.0、课程成绩95分计算。本学期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三级,追加一门次课程,按学分8.0、课程成绩95分计算。
非英语专业英语四级、六级分数在426分以上,追加一门次课程、课程成绩95分计算。追加课程学分对照实际学分按下表计算:
 
  
   
    | 实际得分 | 四级追加学分 | 六级追加学分 | 
   
    | 426—496 | 3 | 6 | 
   
    | 497—567 | 4 | 7 | 
   
    | 568—638 | 5 | 8 | 
   
    | 639—710 | 6 | 9 | 
  
 
 
附表1:社会活动统计样表
 
  
   
    |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职务 | 参加活动项目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07年3月6日